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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

来源:中锐汇富   日期: 2024.04.16

我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数据资产作为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目前数据资产仍存在高质量供给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点,亟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考虑到公共数据资产具有国有或公共属性,为避免资产流失和公共安全风险,《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单独规范要求。





比如,在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方面,“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在监督检查方面,“对涉及公共数据资产运营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将国有企业所属数据资产纳入内部监督重点检查范围”;在价值应用方面,提出要通过合理程序避免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相关方要依法依规采取合理措施获取收益,避免向社会公众转嫁不合理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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